发布日期:2013/8/19 发布人:admin
各建筑施工参建单位: |
近期,本省外市连续发生了塔式起重机倒塌、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等建筑起重机械事故,为督促我市相关单位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现要求如下: 一、各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出租单位对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进行自查自纠,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主要部件、机构系统、安全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发现存在问题的设备在整改未完成前禁止投入使用。 二、建筑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醒目位置标示载物、载员的额定数量,严查超载、超员驾驶和无证驾驶等违章违规行为。超过使用年限,未经检测、二次检测、验收合格和未取得使用登记证明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要配合建筑施工单位对已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和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使用等过程的管理。 四、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要做好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设备运行良好。 五、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监管,督促建筑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出租单位做好设备的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 六、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遵照执行,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每台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指定专人落实并明确具体责任,检测报告、验收表、隐患整改等资料留存工地备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建设主管部门。 2013年9月,我站与开发区质安站将联合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整治。 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二О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