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4/24 发布人:admin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出租企业:
为督促我市施工企业加强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自4月23日起,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施工现场的每一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严格按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2011版)第八册表8.1.8.1-7和表8.1.8.2-5中的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签字、盖章确认。总包单位要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落实每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检查工作,将资料留存工地备查,对检查不合格及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组织整改。
二、建筑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在醒目位置标示载物、载员的额定数量,超过使用年限,未经检测、二次检测、验收合格和未取得使用登记证明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二次检测应在到期7个工作日前向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提出委托申请。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驾驶、司索工、安装拆卸等上岗人员的管理,并针对装拆、加节、使用等过程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内部整顿。
三、5月,我站与开发区质安站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