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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冬季和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9 发布人:admin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冬季事故易发期,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全市冬季和“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渡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各地住建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冬季施工、“两节”和春运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决不能掉以轻心,心存侥幸,切实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未雨绸缪,做到早筹划、早准备、早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坚持领导带队亲自组织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紧密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中的主阵地作用,严查建筑施工抢超工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多发企业的重点监控,加强对外地进市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作业班组和每个作业人员,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末端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项目部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

    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冬季雨雪、强降温天气等易引发事故的情况,认真组织查找薄弱环节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科学合理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降温、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按规定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积极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方可组织施工。加强对年终岁末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心理、思想和行为的分析研究和动态管控,正确对待农民工正当合法的各种需求,全面做好农民工工资结算发放工作、返乡旅程安排工作和思想稳定工作。

    四、突出安全重点,组织节前检查

    各地住建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冬季施工、“两节”和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检查和督查力度,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重点排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民工宿舍和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防止高处坠落、坍塌和防触电事故以及防冻、防滑、防中毒、防火等安全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和必要的防寒保暖用品的发放与使用情况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工作不认真、整治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施工企业,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或向建设单位和当地安监机构报告。我局将适时组织冬季施工、“两节”和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督查。

    五、坚持程序标准,严把节后复工关

    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项目总监签署复工令,方可复(开)工。在复(开)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加强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教育培训,增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六、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两节”期间安全值班、信息报送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指定专人值班,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值班纪律,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春节期间确需加班的工程项目,企业必须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并提前向工程所在地安监机构报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电话:65237021,传真:65230932。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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